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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部分参保单位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基础费率的通知

为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单位权益,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68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参保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应收尽收。依据《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我局组织了对全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基础费率的核查,现将部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础费率更正情况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5日止。如名单中的单位对重新核定基础费率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形式提出,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曲唱   联系电话:6998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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