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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通告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烟住政〔2025〕3号),现就下调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2025年5月8日(不含)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含)起,执行调整后的相应档次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分别由2.35%和2.85%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分别由2.775%和3.325%调整为2.525%和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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