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952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762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