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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202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及费率情况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300%,下限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 60%。

2026 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 31170 元,缴费基数下限为 6234 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2024 年 2 月 29 日印发的《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穗医保发〔2024〕5 号)将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 6% 调整为 4.5%,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 8% 调整为 6.5%,政策实施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不再执行。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 4.5% 恢复为 6%,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由 6.5% 恢复为 8%。

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险种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含生育 0.85%),所属时期是 2026 年 1 月至 12 月,缴费基数分为上限 31170 元、下限 6234 元,单位费率是 6.85%,个人费率是 2%。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险种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属时期是 2026 年 1 月至 12 月,缴费基数分为上限 31170 元、下限 6234 元,缴费费率是 8%,对应的缴费金额分别是 2493.60 元(上限基数)、498.72 元(下限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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