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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2026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项的通告

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安排,结合医保部门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

2026年度沈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25日(在校学生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缴费标准

三、缴费方式

(一)2025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或非在校未成年人可直接缴费。

(二)在校学生、2025年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或非在校未成年人,需在参保业务办理完毕后,再进行缴费。

四、缴费渠道

(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

微信首页搜索“辽宁税务”公众号进入“微办税”中的“公众号社保缴费”模块,或者微信首页搜索“沈阳税务”公众号进入“服务”中的“辽宁社保缴费”模块,输入操作人姓名和证件号码进行人脸识别后即可办理缴费业务。

2.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支付宝首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登录并通过身份验证后,进入“社保缴费”模块即可办理缴费业务。

3.电子税务局APP

下载电子税务局APP,以自然人身份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社保费模块即可办理缴费业务。

(二)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

(三)沈阳市各办税服务厅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五、已缴费查询和证明开具

可通过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电子税务局APP及办税服务厅查询已缴费信息,并通过上述渠道开具缴费证明(缴费证明一般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取得)。

相关事项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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