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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和失业保险金待遇相关要求的通知

七台河市各相关参保单位和失业人员:

为深入贯彻《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5〕224 号)、《关于做好2025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5〕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惠民政策措施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返还。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对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初级(五级)1000 元、中级(四级)1500 元、高级(三级)2000元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 1 次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技能人员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 3 次。按照《关于做好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8 号)要求,做好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 年12 月31日。各相关参保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回应和上报。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扩大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覆盖面,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 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社会组织,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政策执行至 2025年12月31日。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相关要求

(一)为进一步畅通失业金待遇申领流程,让失业人员少跑腿,保证失业人员权益不受损失。各参保单位在为员工办理离职时,需及时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四个险种均办理"职工暂停缴费办理"业务。保证四个险种均为暂停状态、无欠费、业务记账完毕后,再通知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金待遇申领,否则一体化平台无法办理失业金待遇核定业务。

(二)各参保单位在办理"职工暂停缴费办理"业务时,必须将经劳动部门认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七台河市社会保险减员明细表》等上传到系统中,以便我部门核实失业人员离职原因是否符合失业金待遇领取条件,上传纸质版解除手续离职原因与金保系统中变更原因务必保持一致。如发现各参保单位在办理"职工暂停缴费办理"业务时出现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种离职原因选择不一致的情况,我部门将不予受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三)由于医保和税务系统升级,按医保局规定,医疗保险当月办理次月生效,失业保险代缴医疗补助金增员时要求失业人员医保必须为暂停缴费状态(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否则失业保险科将无法办理新增医疗保险业务,如用人单位与失业保险科在办理医疗保险业务接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情况由失业人员自行承担。


七台河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5 年5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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