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
医疗保障基金是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根据国家、自治区医保局统一安排,北海市医保系统正在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就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告知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十一个严禁”
(一)通过车接车送,提供免费吃喝、免费体检,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诱导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二)通过给予人头费、奖励提成等方式,拉拢参保人虚假住院骗保;
(三)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诱导无住院需求的供养老人、康复人员、失能人员虚假住院骗保;
(四)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五)雇佣无资质人员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骗保;
(六)伪造篡改CT、X线、核磁共振、超声等医学影像资料和临床检验检查报告骗保;
(七)通过编造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理疗记录等方式,虚构诊疗服务项目骗保;
(八)通过伪造编造医嘱、处方,篡改药品耗材进销存记录,虚假开具药品耗材等骗保;
(九)将自费整形美容类项目串换为医保目录内项目收费骗保;
(十)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十一)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二、定点零售药店“十一个不准”
(一)通过私自印刷定点医疗机构空白处方,私刻医疗机构公章、医师个人签章等方式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二)与医药企业勾结伪造药品处方骗保;
(三)通过互联网医院,借助人工智能自动生成虚假处方骗保;
(四)聚敛参保人医保卡,通过空刷套刷等方式骗保;
(五)将食品、保健品、日用品、化妆品等串换为药品骗保;
(六)组织本单位员工空刷套刷医保凭证骗保;
(七)组织前往其他单位、企业,诱导员工虚假购药骗保;
(八)诱导或协助参保人购药后倒卖“回流药”骗保;
(九)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二次销售;
(十)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
(十一)未严格执行实名制购药管理规定,造成医保基金重大损失。 三、参保人员“五不可”
(一)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不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三)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四)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五)不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全市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自觉抵制虚假住院、冒名就医、医保套现、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勿受人唆使为了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如发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请立即向北海市医保部门举报,共同守护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举报电话:0779-3055199。经查实涉嫌欺诈骗保的,市医保部门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将按照相关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员奖励,奖励最高达20万元!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