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广西继续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计划新增招用2530名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安排在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含4个参照县)未配备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的2530个行政村工作,继续为乡村振兴重点地区注入新生力量,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专项计划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招用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自治区统一招用条件、时间和考试命题,设区市组织笔试,县(市、区)做好面试、体检、公示等工作,并确定招用人员。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招用对象为国家统一招考的广西区内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届、2022届未稳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区外广西籍2023届高校毕业生。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要求年龄为3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农业类、林业类、环境保护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水利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法律类等农村急需专业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脱贫户、监测对象、低保户、零就业家庭等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作为村“两委”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助手,履行协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以及服务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等工作职责。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由乡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除劳动报酬外,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一次性安家费采用实报实销制,由村委专款专用于改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基本住宿和办公条件。合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由自治区乡村振兴局颁发《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服务证书》。凭服务证书在2年内,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可同等享受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区内事业单位等优惠政策。对表现优秀的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在区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组织的企业招聘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